“營改增”:減負藥為何成難灌藥
7月的天氣有些悶熱,尤其入伏后的桑拿天,讓戴先生感到有些著急上火。戴先生是上海一家物流企業的財務經理。近來,戴先生遇到了讓他撓頭的事兒。
戴先生說,近期公司年中盤點,公司上半年經營狀況不好,最近領導找他單獨開了幾次會,問題大部分集中在成本控制和稅收問題上。他解釋說,進入2012年以來,物流企業先后面臨“營改增”的稅制變化和物流成本大幅上漲的現實,公司上半年運營成本壓力和稅收轉換的成本壓力都非常大。
不能承受之“重”“對于我們這種運輸企業而言,要為上游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而由于增值稅并未覆蓋到全行業,我們銜接的下游很多企業卻并不能開具增值稅發票,兩重因素疊加就導致我們的稅負增加。”戴先生說。
與戴先生所在的公司有著同樣苦惱的物流企業還有很多。“作為企業管理者,作為上海試點內的企業,‘營改增’后企業怎樣才能稅負最低?我相信這是所有企業負責人都在絞盡腦汁想的問題。”上海一物流專線負責人表示。
他告訴記者,企業原來繳納營業稅時,是營業額的3%,“營改增”后抵扣稅率為11%。但是由于終端都是個體戶,沒有開出增值稅發票的能力,而可以開具增值稅的項目,也因種種原因無法全額開出。而稅率由3%變成了11%。“拿不到票,無法抵扣,稅率上升的部分就結結實實的變成了成本重荷,壓得我們這類企業現在都覺得沒法做了!”
戴先生也表示,“‘營改增’之后我們都把票看得很緊,因為少一張票,就等于少了很多錢。”
記者了解到,“營改增”后稅負負擔增加最主要的原因是物流企業中有很大一部分無法索要發票或索要發票困難,沒發票就無法進行增值稅抵扣。而這些物流企業的客戶為了抵扣他們的增值稅就會要求物流企業開具發票,而這部分負擔就著實落在了物流企業身上。
此外,物流涉及業務區域廣、業務種類復雜,就造成了重復征稅的問題。
浙江寧波一家物流企業吳經理就抱怨說:“物流業重復稅收的問題給企業造成的運營壓力實在太大了。正因如此,我們現在承接的貨物都不敢外包出去了,原因是貨物在運輸中換了承運人,由于有發票往來,多一個環節,就要多繳稅。”
而據記者了解,目前的情況是即使是同一公司的分子公司關系,如果有貨物分撥轉包也需要再次為同一單貨物繳稅。
重復收稅涉及到兩個方面,一是跨區域行政管理方面,由于地域不同而產生的重復收稅;二是產業鏈上圍繞同一業務的不同企業被反復征稅。
除去以上稅收外,還有其他稅收,也都壓在企業身上。邯鄲一家物流企業財務負責人也表示:“在繳納營業稅的同時,各種附加稅費也要由物流企業承擔。”
實際上,物流業涉及的還包括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十余個稅種。
“這個行業的利潤就跟紙一樣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等費用;養老、醫保、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費,遇到業務行情不好,又加之像今年上半年油價跨入‘8時代’的時候,企業還得想辦法生存,真是步履維艱。”上述負責人感慨說。
迫切待解之“惑” 此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等相關負責人曾公開表示,整體來看“營改增”是一項重要的結構性減稅措施。
浙江財經學院工商管理學院物流研究所所長趙廣華認為:“結構性減稅或稅收優惠依舊是近幾年政府主打。對于我國流通企業而言,稅負負擔相對較重,結構性減稅或者稅收優惠是降低流通成本的最直接和最有效的措施。”
他還指出,物流在國民經濟中占舉足輕重的地位,物流瓶頸會成為整個經濟的瓶頸。因此,解決物流問題才能夠暢通國民經濟。國家對降低物流成本非常迫切,在此情況下可能會出“急招”。就目前來看“營改增”的大趨勢是不可逆轉的。
而對于上海試點后出現的種種問題引發的業內擔心的問題,趙廣華認為:“這些問題的出現,是由于地方思路跟不上,而當前又沒有配套的政策和措施,沒有成套的套路可供操作,產生的‘消化不良’。”
他強調,目前在試點問題上國家很急,國家層面迫切要降低整個物流成本;企業方面也非常著急減輕稅費負擔;而地方政府或許因為從眼前政策關聯度講,試點后可能會影響地方政府的稅收(太超前肯定會降低地方稅收),因此地方政府不積極,就形成了“兩頭緊,中間松”的現象。
“政策挺好,還需要出臺相關配套細則,在某些方面調動地方政府積極。使各地方政府跟得上,這樣才能落實國家結構性減稅的大政方針,這對刺激經濟會有積極作用。”趙廣華表示。“營改增”大勢所趨,即便現在不會馬上全面推開,也會在未來大面積鋪開。因此,企業要對此有所預期。
物流業作為經濟體系中的血液循環,其功能和重要性毋庸置疑。從“十一五”以來我國加快物流業發展的政策導向分析,為物流業營造寬松的發展環境是政策的主基調。而其中的重要政策是建立與物流業發展特點相適應的稅收政策。
由于我國物流業目前整體發展水平不高,要想提升物流業發展水平,需要建立與產業發展階段、企業特點相匹配的稅收政策。“減稅”政策能否落到實處,能否切實減輕企業負擔,仍是關注的焦點。
戴先生說,近期公司年中盤點,公司上半年經營狀況不好,最近領導找他單獨開了幾次會,問題大部分集中在成本控制和稅收問題上。他解釋說,進入2012年以來,物流企業先后面臨“營改增”的稅制變化和物流成本大幅上漲的現實,公司上半年運營成本壓力和稅收轉換的成本壓力都非常大。
不能承受之“重”“對于我們這種運輸企業而言,要為上游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而由于增值稅并未覆蓋到全行業,我們銜接的下游很多企業卻并不能開具增值稅發票,兩重因素疊加就導致我們的稅負增加。”戴先生說。
與戴先生所在的公司有著同樣苦惱的物流企業還有很多。“作為企業管理者,作為上海試點內的企業,‘營改增’后企業怎樣才能稅負最低?我相信這是所有企業負責人都在絞盡腦汁想的問題。”上海一物流專線負責人表示。
他告訴記者,企業原來繳納營業稅時,是營業額的3%,“營改增”后抵扣稅率為11%。但是由于終端都是個體戶,沒有開出增值稅發票的能力,而可以開具增值稅的項目,也因種種原因無法全額開出。而稅率由3%變成了11%。“拿不到票,無法抵扣,稅率上升的部分就結結實實的變成了成本重荷,壓得我們這類企業現在都覺得沒法做了!”
戴先生也表示,“‘營改增’之后我們都把票看得很緊,因為少一張票,就等于少了很多錢。”
記者了解到,“營改增”后稅負負擔增加最主要的原因是物流企業中有很大一部分無法索要發票或索要發票困難,沒發票就無法進行增值稅抵扣。而這些物流企業的客戶為了抵扣他們的增值稅就會要求物流企業開具發票,而這部分負擔就著實落在了物流企業身上。
此外,物流涉及業務區域廣、業務種類復雜,就造成了重復征稅的問題。
浙江寧波一家物流企業吳經理就抱怨說:“物流業重復稅收的問題給企業造成的運營壓力實在太大了。正因如此,我們現在承接的貨物都不敢外包出去了,原因是貨物在運輸中換了承運人,由于有發票往來,多一個環節,就要多繳稅。”
而據記者了解,目前的情況是即使是同一公司的分子公司關系,如果有貨物分撥轉包也需要再次為同一單貨物繳稅。
重復收稅涉及到兩個方面,一是跨區域行政管理方面,由于地域不同而產生的重復收稅;二是產業鏈上圍繞同一業務的不同企業被反復征稅。
除去以上稅收外,還有其他稅收,也都壓在企業身上。邯鄲一家物流企業財務負責人也表示:“在繳納營業稅的同時,各種附加稅費也要由物流企業承擔。”
實際上,物流業涉及的還包括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十余個稅種。
“這個行業的利潤就跟紙一樣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等費用;養老、醫保、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費,遇到業務行情不好,又加之像今年上半年油價跨入‘8時代’的時候,企業還得想辦法生存,真是步履維艱。”上述負責人感慨說。
迫切待解之“惑” 此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等相關負責人曾公開表示,整體來看“營改增”是一項重要的結構性減稅措施。
浙江財經學院工商管理學院物流研究所所長趙廣華認為:“結構性減稅或稅收優惠依舊是近幾年政府主打。對于我國流通企業而言,稅負負擔相對較重,結構性減稅或者稅收優惠是降低流通成本的最直接和最有效的措施。”
他還指出,物流在國民經濟中占舉足輕重的地位,物流瓶頸會成為整個經濟的瓶頸。因此,解決物流問題才能夠暢通國民經濟。國家對降低物流成本非常迫切,在此情況下可能會出“急招”。就目前來看“營改增”的大趨勢是不可逆轉的。
而對于上海試點后出現的種種問題引發的業內擔心的問題,趙廣華認為:“這些問題的出現,是由于地方思路跟不上,而當前又沒有配套的政策和措施,沒有成套的套路可供操作,產生的‘消化不良’。”
他強調,目前在試點問題上國家很急,國家層面迫切要降低整個物流成本;企業方面也非常著急減輕稅費負擔;而地方政府或許因為從眼前政策關聯度講,試點后可能會影響地方政府的稅收(太超前肯定會降低地方稅收),因此地方政府不積極,就形成了“兩頭緊,中間松”的現象。
“政策挺好,還需要出臺相關配套細則,在某些方面調動地方政府積極。使各地方政府跟得上,這樣才能落實國家結構性減稅的大政方針,這對刺激經濟會有積極作用。”趙廣華表示。“營改增”大勢所趨,即便現在不會馬上全面推開,也會在未來大面積鋪開。因此,企業要對此有所預期。
物流業作為經濟體系中的血液循環,其功能和重要性毋庸置疑。從“十一五”以來我國加快物流業發展的政策導向分析,為物流業營造寬松的發展環境是政策的主基調。而其中的重要政策是建立與物流業發展特點相適應的稅收政策。
由于我國物流業目前整體發展水平不高,要想提升物流業發展水平,需要建立與產業發展階段、企業特點相匹配的稅收政策。“減稅”政策能否落到實處,能否切實減輕企業負擔,仍是關注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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